为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岳西县6月份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县内共15家医疗机的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共计51.29万元。
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岳西县“三严格”推动医保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工作。一是严格遵循测算标准。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安庆市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办法》(宜医保发〔2021〕4号)要求,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以及我县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比例、集采通用名药品我县参保患者使用占比等因素,测算结余基数。二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县医保局制定了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各医疗机构对照考核标准展开自评,提供药品集采政策落实情况佐证资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三、严格执行药品集采政策。以本次落实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工作为契机,扩大国家集采药品相关政策宣传,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预约采购量完成情况,继续强化集采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措施。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积极性,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撰稿人:汪平健 审签人:王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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